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公告》及有关安排,现将2013年公开选拔法官任职人选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官任职人选面试
时间: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
地点:西北饭店(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2号)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当天上午6:50分在西北饭店二号楼前集合,上午8:00开始面试。
二、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笔试准考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抽签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后),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之内,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望考生及时查看。
三、联系电话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29-85558939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7日
附件1: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法官任职人选面试人员分组名单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封存。对面试开始后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2、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次序。等候面试的考生要保持候考室安静有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
4、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5、考生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面试答题时间为12分钟,第一次铃响,提示考生面试已进行10分钟;第二次铃响,应停止答题,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