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因故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将该生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月28日,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面试当天8:30、13:00考生须进入候考室,8:50、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面试地点:山东省气象局办公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四)考察对象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用与考察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安排
3月1日上午,对确定的体检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人员体检当天需空腹,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乘车路线
乘15路公共汽车,山东省气象局站下车即到。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伟
联系电话:0531-81603554
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山东省气象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