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20日

一.公司法:基础概念,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基础概念,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三.市场秩序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础概念,消费者的权利与权益保护,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基础概念,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和罚则。

(三)食品安全法:基础概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

四.宏观调控法

(一)财政法:基础概念,《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

(二)税法:基础概念,我国主要税种,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三)房地产法:基础概念,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房地产权属登记。

第九部分 社会法

一.劳动法:基础概念,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二.社会保障法:基础概念,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法律制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法律责任。

四.环境资源法:基础概念,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

五.《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决策权限及职责。

第十部分 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和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立案、侦查和起诉,刑事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管和管辖,诉的概念,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民事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期间、送达,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民事审判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时效。

三.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第十一部分 上海市立法、行政及司法概况

一.上海市立法概况

二.上海市行政概况

三.上海市司法概况

《信息管理》

第一部分 计算机的基本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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