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对执行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报考市法院、市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分别向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833-2440158 0833-2441824
附件:乐山市2014年下半年公招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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