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13年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15日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
  5、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的,都要提供相应证书,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其中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考生所从事工作的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系统的人员,要在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先进行现场目测或身体初检,合格后,再到指定位置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现场目测(身体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目测或身体初检问题详见有关招考简章,咨询电话:市公安局6297132;市司法局(监狱)3347057。
  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全市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统一定于6月2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有关事宜请咨询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789846。
  (三)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工作,定于6月3日进行,有关事宜由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另行通知。
  附件:
  1.各县市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2.2013年烟台市市直和长岛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昆嵛山保护区机关和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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