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_第2页
5.《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党组织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10.报考职位条件中规定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并特别注明基层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
3.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以下电话与报考的市级国税局人事部门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报考的市级国税局人事部门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向报考的市级国税局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考生近期要确保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报考的市级国税局人事部门联系。
山东省各市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济南 |
0531-87032046 |
威海 |
0631-5697011 |
淄博 |
0533-3582729 |
日照 |
0633-8771765 |
枣庄 |
0632-8166135 |
莱芜 |
0634-6267200 |
东营 |
0546-8318095 |
滨州 |
0543-3180561 |
烟台 |
0535-6591292 |
德州 |
0534-2383572 |
潍坊 |
0536-8870062 |
聊城 |
0635-8433071 |
济宁 |
0537-3168961 |
临沂 |
0539-8129511 |
泰安 |
0538-6189692 |
菏泽 |
0530-5192653 |
5.有关信息公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