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015年4月6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同时报考选调生和全区公务员招考职位的,统一在选调生报名系统中缴纳一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属地原则于4月2日18:00前到所在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银川市考生可直接到自治区公务员局办理相关减免手续。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
5、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2015年4月6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