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招生简章_第9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20日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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