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缉私工作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
(二)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提前45分钟(上午考生7∶45前、下午考生12∶45前)进入候考室,按职位进行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达考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2月26日至体检及体能测评结束前,应保持手机开机,确保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考生应及时通知我关工作人员。
(五)考生参加面试的住宿、交通及体检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0470-2299756、2299058、2299703
考生在春节期间如有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到lv_80@sina.com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满洲里海关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