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选聘到村级任职高校毕业生中进行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定向招录,我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选聘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队伍的现状,合理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规范招录程序、严肃招录纪律,确保招录工作依法、科学、公平地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三农”等方面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题型以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和对策性文章为主,全部为主观性公共题。笔试结束后,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下,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本次报名的大学生 “村官”进行体检、考察、确定职位、公示、录用工作。
考察工作将依据《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录用职位要求,采取有效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大学生 “村官”到村任职以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之后再确定职位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