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提供);
7、招考对象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截止2014年4月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8、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运动员证等)。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目前,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报考市本级普通公务员职位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负责;
(二)报考各县(区)普通公务员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
(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
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 0832—204241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32—2046393
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32—2288105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 0832—5610907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32—3991709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 0832—8240893
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 0832—2292059
附件:
2、普通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成绩统计表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