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梧州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副主任科员(职位代码为:04013001001)等职位的17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4年7月6日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梧州市文澜路11号(梧州一中高中部体育场,即原梧高体育场)。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15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领取《2014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7月22-23日(具体体检时间见《2014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体检集中地点: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45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梧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