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截止2013年7月17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14时30分。
考生(含2013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劳教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9日14时30分,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7月22日可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试时间为7月19日、20日7:00—16:30,地点在延边大学泛海体育场(延吉市公园街977号)。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7月23日17时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州人事考试中心(延吉市建工街500号、0433-2879082)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10日至9月15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五)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