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公务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3日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一)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江西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三款处理。

  (二)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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