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测、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考生在录用后须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在服务满最低年限后方可调离。
七、联系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
(二)政策咨询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省公安厅人事处0791-87288066
(三)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791-86386232
(四)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