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笔试的依据,不计入总分。笔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
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采取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⒌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⒍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市林业局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
⒎试用和调入:对拟遴选人选,先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拟调人选须服从分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有关事项由吉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联系人:吴素梅,联系电话:0796-8289544(办)、15807967669(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