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4)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盐城市:
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全市职位不受户籍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全市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职位,除上述1、2两项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具有本市户籍考生招考;(4)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执行。
徐州市:
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2)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3)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报考公安机关职位不限户籍;(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徐军人配偶、在徐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泰州市:
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各类人员或为泰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宿迁市:
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本科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人员限本市户籍;(2)具有本市户籍( 2013年2月21日之前落户,下同)的大专学历人员和本市生源的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3)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