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3年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_第2页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原则上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tzhrss.gov.cn)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