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人才网和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方政务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长沙市政府雇员雇用合同书》。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城乡规划局0731-88666211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人才网:0731-82253513
监督电话: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0731-8866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