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_第2页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考生准考证上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考生进入面试时,需出具此准考证原件。
(三)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六)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逾期未予打印的,责任自负。
(七)面试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drsj.gov.cn)。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再保留复审资格。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考单位不另行发布通知。5月27日,将公告通知递补人员进入复审。
附件下载>>:1、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娄底市)
2、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