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或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数3倍(含)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的人选。如体检合格人数少于计划录用人数,按上述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从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以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二)体检由湖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考试费用减免政策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以便办理体检费减免手续。
(三)湖北省气象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47803
手机:18971271363
E-mail:hbqxrsc@163.com
湖北省气象局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