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从公安院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18日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执法基本知识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安执法基本知识的考试范围,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大纲。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公安执法基本知识×40%。根据笔试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应试人员进行分组,各组分别在不同的面试室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采取二次平均法对应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有缺考、作弊等情况,以及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家和我省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七、选择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本人公开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公安英烈子女优先选择职位;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排序。报考人员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八、考察根据职位选择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规定进行。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与公示根据考试、职位选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安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和河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录用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核、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签订服务协议书。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应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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