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2013公务员考试报名须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13日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另行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二)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市人才市场五楼)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三)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平顶山市市直单位及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3年8月17日到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办公室(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楼市人才市场5楼)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平顶山市所属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职位代码200104)的现场报名人员,于现场报名时直接提出免缴笔试考务费的申请,并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报考政策咨询,可与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0375-2666979)、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公务员局(0375-2979950)电话联系。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www.pdsgbks.com)为本次平顶山市招考公务员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平顶山市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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