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451-87978099、87979909
联系人:丁瑶、王丹 手机:15946009110
传真:0451-87979922
电子邮箱:yz87979916@163.com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6号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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