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5日
 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3年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6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采取统一招聘的,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单位招聘的,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工作均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88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44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单位招聘的有77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18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二)。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考试招聘(公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www.he.lss.gov.cn/ztzl/sydwgkzp/index.shtml)、或者用人单位网站查询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时间安排等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网站或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信息表》(附件一、附件二)查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1995年4月13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一、附件二)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4月1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3年4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首页 1 2 3 4 5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