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道真县2013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5名_第3页
体检必须在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即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考办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考核个人档案及考生户籍地出具的考生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应、往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籍档案的;
7、有本《简章》第二条第(十)项规定的情形的;
8、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1、县招考办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示7天。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成绩高分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表中自选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人员上岗前参加人事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并按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报道真自治县人社部门鉴证。
3、在指定的时间内不参加岗前培训、拒绝签定《聘用合同》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