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6日
  38.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能否放弃考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39.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40.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4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
  咨询电话:广州市委组织部020-8310493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0-83126169
  咨询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具体职位的报考条件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详见附件5)。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42.报名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和时间?
  020-83559078、83553151(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21:00,节假日8:30-17:00
  020-83543605(考务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3.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
  仅适用此次2013年度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首页 1 2 3 4 5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