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_第2页
三、考试科目相对应变化
招录职位不同考试科目也有所差别,与考试招录职位范围变化相对应。此次深圳公务员考试,综合管理类职位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司法素质测试》。往年报考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应当对这一变化加大重视,及时调整复习重点,加紧对《申论》的复习,以免因为复习不充分而在考场上失利。
四、成绩计算方法要看清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该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5
此种成绩计算方法相对独特,考生在计算自己成绩时一定要牢记公告中给出的方法和公式,以便能准确判断和分析考试情况。
时间提醒提示: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16:00至3月26日17:00
报名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http://shenzhen.huatu.com/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0日16:00至4月14日17:00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12日、5月14日
体能测评时间(限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2013年5月12日
面试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24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5月27日16:00
体检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