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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考生见本通知后主动向招考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明确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020-81103598,联系电邮:gzcklgz@customs.gov.cn,以电邮方式确认的,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
四、请考生务必关注广州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面试具体安排等后续通知。
广州海关
二0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