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湖里区2013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_第2页
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用工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国投公司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6.考核。区国投公司将组织各用工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社局和区国投公司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7.公示。对报经区人社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示三天。
8.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9.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直属国有企业员工薪酬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厦湖国资〔2012〕15号)及区属国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度秋季)(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度秋季)(附件2)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3. 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1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8年1月17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4.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
5.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6.本次招考活动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7.本简章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