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福建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23日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我办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最低分数 

综合处科员(0901001001) 

380144050605 

郑旺 

103.3 

380135514613 

李坤明 

二、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4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dingxm@se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手机号码(请确保有效号码,保持通讯畅通)。未发送确认电邮的,以主动放弃处理。

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还应于2013年2月24日前向我办传真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考试的,将记录在案。

三、资格复审

3月2日上午8:00-8:30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所在单位在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在考察前仍不能提供者,取消考察资格。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由考生提供,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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