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50仍未到达侯考室的,均视为放弃考试,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22日前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传真号为010—64463255,010—61591402。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招录咨询电话:010-64463255;010-64463315;010—6159140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招录乘车咨询电话:
010-61591547 。
特此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