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成绩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含专业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职位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生也可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体检、考察相关情况说明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晓平 杨维贵
联系电话:010-66518531
特此公告。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