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22日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凡进入我办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我办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4.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我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康、刘佳慧

  联系电话:010-6857 6818

  传真:010-6857 6791。

  邮箱:rensc@hmo.gov.cn。

  特此通知。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人 事 司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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