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机关2013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_第2页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
请考生于2013年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材料邮寄到我单位,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120。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报考联络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试在面试后将进行专业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1:2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3年2月20日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进行书面确认。
参加27日、28日上午面试的请于上午8:30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27日、28日下午面试的请于下午1:00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1:2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负责此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 萍(010)51550837
刘治军 (010)51550835
特此公告。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