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黄埔海关面试人员寄送材料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15日

  6.近期全身彩色生活照1张,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7.报考综合职位的考生,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8.报考财会职位的考生,需提供财会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9.报考船舶驾驶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三类及以上《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和《内河基本安全专业训练证书》复印件;

  10.其它需要向黄埔海关说明的情况。

  (三)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

  2.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研究生学历另附国内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

  4.与学历相应的外语等级证复印件(如无大学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可提供雅思、托福等成绩或留学国家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近期全身彩色生活照1张,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其它需要向黄埔海关说明的情况。

  (四)其他人员

  以其他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除需提供与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身份情况说明。

  寄送地址:

  报考海关职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寄送至黄埔海关人事处人事科;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保税区保金路36号;邮编:510730;联系电话:020-82130131/82132789。

  报考缉私职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寄送至黄埔海关缉私局政治处人事科;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志诚大道339号;邮编510730;联系电话:020-82130731/82130739。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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