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第3页
面试分值为100分,有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加试成绩占面试分值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费用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考《一览表2》中岗位的: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2015年6月3日至6月5日登录
http://61.161.109.120:8080/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内容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2.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委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一览表2》报考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信息补充。考生在2个工作日内登录(
http://www.lpxedu.gov.cn/或
http://61.161.109.120:8080/)查询初审结果。
注意: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专业(学科),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及专业(学科)。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3.查询报考信息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5年6月7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若出现某岗位无人报考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委组织第二次申报,在确保其他岗位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前提下,经本人同意,在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调剂报考。
4.缴费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6月7日17:30分前到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梁平县梁山街道育英街83号)303办公室现场缴费(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缴费者可委托他人缴费确认,委托人须出示考生委托书、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号、委托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委托他人缴费确认的考生,可电话联系如何缴费确认参考。联系电话:023-5323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