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23日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现役军人;(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8)我市2012年的选派“大学生村官”;(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参加我市2013年以来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录用资格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以及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尚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4.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在2015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招录方式

  招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市司法局所属人民警察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职位的考生,下同)、专业科目考试(限报考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职位的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报考的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录职位、指标、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附件2)。

  (二)网上报名

  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附件1),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录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前再对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报考期间如对报考条件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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