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区201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30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分学科从考试考核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卫生事业单位除对岗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外,其余均按照招聘岗位分专业及学历从考试考核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专技岗位(一)、(二)从考试考核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其余岗位为对岗招聘。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空缺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首聘期为五年,聘期内不得向区外流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报考区职教中心的人员在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首页 1 2 3 4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