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_第2页
三、工作安排
(一)现场审查报名资格。按照公告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录公告附件1中要求为“少数民族”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及体检安排相关事宜,详见附件2-5。
四、关于递补
根据公告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失去递补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机会。
根据公告规定,面试以后各环节不再递补。
附件:
1.
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名单 2.
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表 3.
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工作安排表 4.
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安排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