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5月31日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 
  11、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6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6年5月30日前取得。 
  二、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在提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三、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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