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5月31日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16年5月30日9:00至2016年5月31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 
  2、打印报名表。考生可在2016年6月1日9:00至2016年6月3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资格审查 
  2016年6月1日9:00至2016年6月3日17:00,由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机关不需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 
  接到招录机关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工程”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6年6月6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其是否进入面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