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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于9月21日—22日进行,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其他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警察职位的要进行体能测评。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录取工作拟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拟录取人员于2014年2月底前入学。
招录的具体政策、职位设置、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