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云南大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2月9日

大理州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考[2015]16号)精神,现将大理州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分)

合格标准(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0 55
会计基础 100 55
会计电算化 100 55

二、查询事项:

需查询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拨打当地16897730、也可登陆云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ynf.gov.cn)或到当地报名点查看。

三、考试合格人员申办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申办时间

(1)州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

(2)各县(市)申请办理时间以各县(市)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

2、申办地点

(1)州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办理除节假日外,星期一请到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定时服务窗口办理,其他时间到大理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

(2)各县(市)申请办理地点以各县(市)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

3、州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申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持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从业资格考成绩通知单。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办理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考成绩通知单格式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州(市)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格式负责统一印制和发放。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没有在《云南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意见的,应另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其中在大理州内,有工作单位的,(1)中央属、省属在关单位、州级各单位考生由州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2)其它单位考生由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未明确工作单位的,(1)在本州有常住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2)无常住户口的,由居住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