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可自行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不能自行打印的,可根据当地报名公告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七)各地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并于4月2日前将负责人、技术人员、值班联系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八)在考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昆明无忧软件公司进行沟通。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地须于当日及时将考试成绩上传,不得延误。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33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科,《初级会计电算化》考务费仍按60元/人/科收取。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