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范围和题型
考试范围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印发的考试大纲为准。题库(含实操题)统一使用财政部2014年10月1日下发的新题库(含实操题),考试题型和分值分布为:
科目 | 单选题 | 多选题 | 判断题 | 其他 |
财经法规与 会计职业道德 |
20分 | 40分 | 20分 | 案例分析题20分 |
会计基础 | 20分 | 40分 | 20分 | 计算分析题20分 |
会计电算化 | 10分 | 20分 | 10分 | 实务操作题60分 |
珠算 | 10分 | 10分 | 10分 | 实务操作题7分, 其中:加减计算40分 乘法计算15分 除法计算15分 |
六、成绩公布
考生完成考试并提交试卷后,考试机当场显示各科分数。全部批次考试结束后15日内,财政厅完成成绩复核后,公布考试成绩。每科合格线为60分,三科一次性全部合格视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报名地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考试有关规定,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四川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