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公布
考生完成考试并提交试卷后,考试机当场显示各科分数。全部批次考试结束后15日内,财政厅完成成绩复核后,公布考试成绩。每科合格线为60分,三科一次性全部合格视为通过考试。
七、证书领取
考试通过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只能向报名地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的领证流程详见“四川财政会计网—办事指南”), 同时提供所填报名信息中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查。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本人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大小不超过30KB,尺寸114×156,否则系统无法识别,不能编排考场。请考生注意保存上传照片,考试合格后,考生必须提供与上传照片一致的纸质照片用于粘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考生务必在1月10日至至考试当天打印准考证,以备参加考试。
3. 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名点,以便考试合格后到所选的报名点办理证书(报名点信息详见附件1:宜宾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地址)。
4.考生务必妥善保存报名信息特别是准考证信息,以备查询成绩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