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考前3天,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会考办。
(五)2016年11月4日前,在“陕西会计”网向考生公布成绩。合格标准为3科一次性通过,考试合格的考生登录“陕西会计”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六)2016年11月5日前,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有关考试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考办报送本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总结。
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各项考务工作,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声誉。对于考试报名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隐瞒不报。
联 系 人:会计处 石 钧 任 磊
联系电话:029-87611740(传真) 029-68936254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