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5年10月14日至23日登陆“陕西会计”网,按时打印“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
( 四)2015年11月6日前,省会考办在“陕西会计”网向考生公布成绩。合格标准为3科一次性通过,考生打印合格成绩单,合格成绩单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政策宣传和考试报名等相关考务工作,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声誉。对于考试报名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市会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隐瞒不报。
渭南市财政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