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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5年10月14日至23日登陆“陕西会计”网,按时打印“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
(四)2015年11月6日前,省会考办在“陕西会计”网向考生公布成绩。合格标准为3科一次性通过,考试合格的考生登录“陕西会计”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015年5月28日